时间: 2024-03-06 03:45:40 | 作者: 华体会app怎么样
我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体户以及超市等公司进行一年屡次的农产品抽检,关于个体户以及超市等企业售卖的农产品呈现抽检不合格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区局法制科则是要求底层商场监督管理局以《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即征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起罚便是五万元。
关于香蕉、豇豆,只进货不到四十斤,乃至只要十斤的商户,处以五万元罚款是否处分过当?后法制科考虑到处分过重的状况,要求想方法找减轻情节,但即使减轻,也没方法做到五万元减到五千元的状况。现向总局领导咨询,关于个体户出售的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是否只能适用《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区局法制科答复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适用出产企业和乡村协作专业社之类的,个体户不适用该法,应该适用《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若真如此,相同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作为个体户的处分力度为五万以上,而协作社等所谓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运营主体起罚则是二千元,此处分区间是不是合理?且关于法令位阶问题,明显法令高于方法,假如主体适格,处分适度,是否应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依据食物安全法第二条规则,食用农产品的商场出售、有关质量安全规范的拟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发布等,应当恪守食物安全法的规则。
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则,对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食物摊贩等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的处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的详细管理方法履行。感谢您对商场监管抽检监测作业的关怀和支撑!